五象西收费站灯箱广告牌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就五象西收费站灯箱广告牌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五象西收费站灯箱广告牌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GXYLG20181001-N
三、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招标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
(1)在五象西收费站安全岛上设置31块1.5米(宽)×1.95米(高)的滚动灯箱广告牌;
(2)在五象西收费岗亭亭底设置31块1.3米(宽)×0.85米(高)的灯箱广告牌;
(3)在五象西收费岗亭亭顶设置31块1.3米(高) ×1.6米(宽)的灯箱广告牌。
详细清单见下表:
设备采购清单明细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1 |
安全岛灯箱广告牌 |
1.5米(宽)×1.95米(高) |
31套 |
2 |
收费岗亭亭底灯箱广告牌 |
1.3米(宽)×0.85米(高) |
31套 |
3 |
收费岗亭亭顶灯箱广告牌 |
1.3米(高) ×1.6米(宽) |
31套 |
(4)结合项目特点,完成以上项目的制作、安装、组织验收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并且经营范围中包含灯箱广告牌制作、安装。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至2018年2月12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
购买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刘姿霖;0771-2616613;传真:0771-2626828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壹万陆仟元整(人民币):¥16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0979180,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云龙招标网(www.gxyunlong.cn)。
十二、业务咨询:
1、招标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陆旺武 联系电话:0771-4898957
联系地址: 南宁市壮锦大道33号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联系人:唐书霞、黄及红
联系电话:0771-2618199、2618118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