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火车北站周边区域城市设计及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火车北站周边区域城市设计及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项目(项目编号:NN202005060004),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概况:
南宁火车北站地处武鸣区,位于武鸣城区与东盟经开区中间位置。
规划范围:以南宁北站为核心,东至兰海高速、西至茂岭路、北至武华大道、南至庆隆路,规划用地面积约454公顷;城市设计与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范围一致,是本次规划的重点核心区域。
规划研究范围:东至兰海高速、西至茂岭路、北至武华大道、南至振衣路南延线,面积约为953公顷,重点作为规划核心区向周边拓展的协调研究区域。
1.2招标范围及项目内容:城市设计,重点核心区域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编制深度及《南宁市城市设计编制管理办法与导则》要求进行编制;规划研究区域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编制深度及《南宁市城市设计编制管理办法与导则》要求进行编制;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 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专项规划深度要求进行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0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工作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约180个日历日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1.5项目的性质:服务采购。
2.1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境内单位),或具有企业经营许可证明(境外单位)。
(2)投标人如为境内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投标人如为境外单位,须具有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从事城市规划、区域规划的相应资格或执业许可。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港、澳、台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单位资格要求的规定。
2.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设计费400万元以上的城市设计或概念性规划等任一类项目)。
2.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证明)
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即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合计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6月3日9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注: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免费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1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收件人:苏丽彬,电话:15240706297)。
5.2.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5.2.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因投标文件包裹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属于哪一个项目或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yunlong.cn《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crrc.com/《中国e车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
12楼E座
联系人:谢工、吴工 联系人:杨丹青、刘诗施
联系电话:0771-2338508、2332900 联系电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7314541@qq.com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