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结构设施日常委外维修项目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410 0930分”。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一)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A座(收件人:苏丽彬,电话:15240706297

(二)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邮寄的外包装应能体现项目名称,如因投标文件包裹信息缺失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属于哪一个项目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三、关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二)评审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报价以及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三)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开标”中“22-23”的所有内容; “24.开标时错误修正”变更为“24. 开标一览表的错误修正”,删除24.1款中“开标时”。对于投标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均不再作要求。

五、招标文件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此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E

    编:530022

    编:530022

联 系 人:李威、陈仁平

联 系 人:杨丹青、刘诗施

    话:0771-23626760771-2778973

    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真:/

    真:0771-280859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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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