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就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C2020-C3-04002-GXYL 代理编号:YLGLC20204001-XS
三、采购服务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 |
1 |
项 |
1. 协议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2.在协议供货期内物品供应价款实际结算方式为:物品结算金额=供应价格×数量×成交综合折扣率(%)。成交供应商在协议供货期内认为物品供应价格受市场价格的变动,需要申请变动调整物品供应价格的,必须将详细调整内容申请上报采购人。在协议供货期内,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综合折扣率(%)不得以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风险。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为壹佰零叁万伍仟元整(¥1035000.00)。本项目估算价仅作参考,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结算金额根据成交综合折扣率(%)以及相应实际采购数量计算确定。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5.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7.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有相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www.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从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
八、公告期限: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7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必须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9 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磋商小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一、电子磋商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 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www.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www.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yunlong.cn(云之龙集团网)。
十三、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南路魏塘路130号;
联系人及电话: 马贵君 联系电话:0773-6765107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项目联系人:吕雯、劳湲清 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象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3836392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