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卷烟厂卷包车间购置电子天平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南宁卷烟厂卷包车间购置电子天平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卷烟厂卷包车间购置电子天平
项目编号:GXYLG20181006-N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具有该型产品的中国区总代理资质或中国区总代理授权资质)本次招标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截止日两年内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
(1)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的;(3)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至12时,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www.tobaccochina.net、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zygygs.com、广西云龙招标网www.gxyunlong.cn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邮 编:530012
联 系 人:何玫、杨丽敏
电 话:0771-2618118、2618199
传 真:0771-2808596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账号:623660979180(此账户为购买招标文件和交纳服务费专用)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