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采购更正公告(一)
尊敬的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器械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G1-17106-GXYL
三、采购人名称:荔浦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广西荔浦市滨江南路2号
联系人:付邦国 联系电话: 0773-721633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项目联系人:李贞、周义翔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2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11月27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33-34页第三章“采购需求”中D分标产品“全自动分立式生化分析仪”原采购内容作如下更正:
1.“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原技术参数要求为:“▲1.检测速度:生化比色分析恒速≥410测速/小时,可选配ISE模块”;
现更正为:“▲1.检测速度:生化比色分析恒速≥630测速/小时,可选配ISE模块,加电解质速度最大≥900测试/小时”。
2.“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原技术参数要求为:“5.2样本针功能:具有凝块检测功能、液面探测功能、随量跟踪功能、立体防撞功能、样本针交叉污染率≤0.1%”;
现更正为:“▲5.2样本针功能:具有凝块检测功能、液面探测功能、随量跟踪功能、立体防撞功能、样本针交叉污染率≤0.1%”。
3.“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原技术参数要求为:“5.3样本量:2-70 ul,0.1ul步进”;
现更正为:“▲5.3 样本量:2-70 ul,0.1ul步进,样本稀释要求可自行编程,要求稀释最大可达200倍”。
4.“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原技术参数要求为:“5.4样本位:样本位≥92个”;
现更正为:“▲5.4 样本位:样本位≥96个(不含软件扩展位)”。
5.“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原技术参数要求为:“6.1试剂量:10–400 ul,0.5ul步进”;
现更正为:“▲6.1试剂量:5–400 ul,0.5ul步进”。
6.“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原技术参数要求为:“6.3试剂位:试剂位≥82个(不含扩展位)”;
现更正为:“▲6.3试剂位:试剂位≥150个(不含扩展位);原厂配套生化试剂项目≥49项”。
7.“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原技术参数要求为:“7.2比色杯在线监控:在线监控报警”;
现更正为:“▲7.2 比色杯在线监控:在线监控报警;并具备数据重置功能和酶线性核查及拓展功能”。
8.“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原技术参数要求为:“7.5最小反应体积:≤150µl”;
现更正为:“▲7.5最小反应体积:≤120µl”。
9.“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原技术参数要求为:“7.6 报警功能:具备以下功能:试剂样本不足,实时显示试剂余量及可测试项目”;
现更正为:“▲7.6 报警功能:具备以下功能:试剂样本不足,实时显示试剂余量及可测试项目”。
10. “四、其他要求”中第1条要求原为:“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全自动分立式生化分析仪’完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必须包括产品相应的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否则,应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资料,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现更正为:“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全自动分立式生化分析仪’及‘配套生化试剂’完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必须包括产品相应的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否则,应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资料,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1.“四、其他要求”中相应增加第4点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4.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原件、合格证书原件、装箱单原件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包含技术说明书及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原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合法有效的产品技术要求一套,采购人依此标准对中标产品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逐条核验,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招标文件第36页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4点“售后服务分”第(5)项内容原要求为:
“(5)服务保障分(3分)
投标人在广西区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投标文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3分。”
现更正为:
“(5)服务保障分(3分)
①适用于A、C分标:投标人在广西区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投标文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3分。
②适用于B、D分标: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桂林市(含县、城区)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且配备专职售后服务工程师为所投产品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桂林市(含县、城区)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专职售后服务工程师的名单及专职售后服务工程师的相关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得3分。”
八、更正理由:采购人来函。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