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区域合作发展促进项目第二批次子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修改公告
项目名称: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区域合作发展促进项目第二批次子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
项目编号:GXYLG20174079-N-2
招标人名称:广西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A座
联系电话:0771-2611898 、0771-2618118 传真:0771-2621868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月9日
更正日期:2018年1月16日
现对本项目选聘邀请函及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征询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征询文件的“第七章评定程序和评分标准”中“2.2.2 评分标准”的第(3)条(a)款中以下内容“4. 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招标代理行业优秀职业经理人荣誉证书,得1分。(《代理申请书》中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原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征询文件的“第七章评定程序和评分标准”中“2.2.2 评分标准”的第(3)条(a)款中以下内容“3.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工程师证书,得1分;(《代理申请书》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修改为“3.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3分;具有工程师证书,得1分;(《代理申请书》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删除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征询文件的“第七章评定程序和评分标准”中“2.2.2 评分标准”的第(3)条(b)款中第1、2、3项的“招标师证书”及“招标师证书复印件”。
(四)删除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征询文件的“第七章评定程序和评分标准”中“2.2.2 评分标准”的第(7)条“扣分因素(-5分)”的评分内容。
(五)原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征询文件的“第七章评定程序和评分标准”中“2.2.2 评分标准”的第(1)条中以下内容“d. 近一年里,在全国招标领域内获得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奖励或荣誉的,每得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代理申请书》中提供奖项证明复印件)”修改为“d. 近一年里,在全国招标领域内获得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奖励或荣誉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每得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代理申请书》中提供奖项证明复印件)”。
(六)选聘邀请函的资格条件、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征询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知的3.1代理申请书的组成、投标人须知的3.2资料的审查、第五章代理申请书格式的目录、“第七章评定程序和评分标准”中“2.2.2 评分标准”的第(2)条中“近3年内(2014年至2016年)”修改为“近3年内(2015年至2017年)”。
(七)选聘邀请函的“4.《代理申请书》的递交及相关事宜”中“4.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修改为“4.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日9:30时(北京时间)”。
(八)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征询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原为“2018年1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修改为“2018年2月1日9:3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丹青、钟琰 电话:0771-2611898、2618118 传真:0771-2621868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