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视台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云平台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桂林电视台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2019826日就《桂林电视台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云平台租赁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协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林电视台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云平台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D3-00643-GXYL

三、采购货物的说明:《桂林电视台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云平台租赁服1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租赁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交付,通过验收并开始进行运行服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肆佰陆拾柒元整(¥297467.00

五、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98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glcz.cn:880)、云之龙集团网(www.gxyunlong.cn)上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采购人来函,采购人现有中国电信相关服务使用到期,需继续采购。因采购人网站域名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备案,数据库、平台应用迁移时间跨度较长、技术风险较大,为确保系统架构前后一致和信息共享,保证原有服务的延续,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已于201989日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征求意见期满,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七、协商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一室(广西桂林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12层)

采购人员名单:蔡琦钢、赖文继、张尚坤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桂林市中山中路53

贰拾玖万柒仟肆佰陆拾柒元整
(¥297467.00

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成交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服务要求

《桂林电视台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云平台租赁服务

1

297467.00

1.针对云平台,提供全面的保障及运维服务,运维管理对象包括:机房、物理设备、虚拟设备、云管理平台、云管理平台承诺对外提供的各种服务。

2.针对云平台,提供不少于17×24服务。

3.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用户在云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4.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的现场和技术支持服务,对故障3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云中心机房。如果逾期未作出响应,承担由于故障所造成的采购人全部损失。

5.在服务期内,7*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配备具备多年云平台维护经验的运维人员,支持电话、网上值班等响应方式。

6.云平台,针对机房基础设施、支撑网络及云平台的建设与运维,需要达到高可用、稳定、安全的目标,以下两个服务指标作为运维的首要保证目标:

1)业务可用性:在合同期内,每年用户云服务业务可用时间的概率:即每年实际可用时间/(实际可用时间+不可用时间)

2)数据存储持久性:在合同期内数据保存不丢的概率:即每年完好数据/(完好数据+丢失数据)

7.上述两个服务指标承诺达到的目标如下:

1)业务可用性

云主机:大于等于99.95%。(每年不可用时间小于4.4小时)。

云存储:大于等于99.95%。(每年不可用时间小于4.4小时)。

2)数据存储持久性

云主机:大于99.999999%

云存储可用性:大于等于99.99999999%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伍仟元整(¥5000.00

九、公示(告)的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电视台

      地址:广西桂林市安新洲安新北路1

      联系人:全冠阁             联系电话:0773-3890248

    2.采购代理机构: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12

      联系人:李冬青、周义翔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

联系电话:0773-2816067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28873882887399,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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