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维林大道办公用房维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ZLLB2026-C3-022-LBQT)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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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维林大道办公用房维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星城路39号泰安国际酒店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LB2026-C3-022-LB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维林大道办公用房维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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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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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维林大道办公用房维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项目 |
1项 |
为推动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维林大道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有效实施,通过采购程序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对该维修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及编制投资概算,并形成相应的成果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并按规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颁发的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星城路39号泰安国际酒店5楼)。
3.获取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磋商文件):
(1)现场获取:无需任何材料,到获取地点财务部现场获取。
(2)邮寄获取: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收件地址信息按上述规定的时间以邮件主题(“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维林大道办公用房维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项目获取磋商文件信息”)将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unzhilonglb@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要求的信息和收到标书款(即300元)后寄送。
注: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完整信息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信息核对,不代表其竞标资格的确认;竞标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当日18时00分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供应商邮寄获取磋商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送邮件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寄获取磋商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园湖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500158111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8月17日8时00分至9时00分止,逾期不受理。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星城路39号泰安国际酒店5楼)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星城路39号泰安国际酒店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来宾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laibin/)、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yzljt.cn/)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
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西309号
联系方式:黄讯 0772-4263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星城路39号泰安国际酒店5楼
联系方式:张惠洁、莫露思 0772-4299199、429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洁、莫露思
电话:0772-4299199、4299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