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招标公告
受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广信路2号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实验室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952666.67元(含税)。
招标范围:拟采购1台扫描电子显微镜,包括该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含安装材料)及调试等,主要用于观察、分析和记录材料的微观形貌,以及可以通过配备EDS能谱仪,在高真空条件下进行材料元素的成分分析。通过配备EBSD,在高真空条件下进行晶粒特征分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台扫描电子显微镜产品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设备款项的一份资金往来证明或一张发票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8月6日18时00分00秒止。
2.获取地点: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查看招标公告,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如有)。(未在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注册时“申请供应商角色”请选择“招采供应商”。因未注册或注册操作失误导致无法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在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证明文件、填写企业信息(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并提交审核,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证明文件:①企业有效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④采购文件工本费汇款(转账)凭证。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造成采购文件及澄清内容(如有)获取延误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1300101340029307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园湖支行
开户行行号:302611029137
请务必在转账招标文件工本费时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注意:
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首页“资料下载”→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采购)项目专用。
2.已获取招标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开标大厅,详见4楼进门左边LED屏)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快递送达方式或现场递交。
4.特别说明和提醒:
(1)本项目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注: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投标文件,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时间、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真实姓名及手机号码。
(4)投标文件邮寄信息: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写字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收件人:刘诗施/吴俞瑶,联系电话:0771-2618118。
(5)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网上公告媒介查询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ctzc.nncytz.com/#/home)、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s://yzljt.cn/)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83号1#生活服务配套楼
联系电话:1897884152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吴俞瑶、刘诗施
联系电话:0771-2618199、2618118、2611898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