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成品码头口岸开放增扩项目联检监管查验设备设施建设工程(编号:GQTGC202604093E)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钢铁成品码头口岸开放增扩项目联检监管查验设备设施建设工程(编号:GQTGC202604093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期:总工期为120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天内全线贯通具备试生产(投用)条件)。
2.2 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区域。
2.3 招标范围:建设赤沙作业区11号-16号泊位对外开放配套联检监管查验设备设施,满足海关、海事、边检等联检部门的口岸监管要求和条件,确保通过政府及联检部门口岸对外开放验收并正式对外启用、运营。包括UPS主机系统、无线WIFI网络及无线网桥、边检闸口(含船员通道功能)及配套系统、货运卡口(2进2出)及配套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联检执勤设备等。
2.3.1 UPS主机系统:建设一套容量≥15KVA的UPS电源主机系统,满足本项目视频监控、无线WiFi、道闸主机、存储器等网络相关设备带载后备≥2小时;
2.3.2 无线WIFI网络及无线网桥:在赤沙作业区11号-16号泊位海关监管场所建设无线WIFI覆盖系统,无线网络部署采用AC+AP的部署方式,整套系统无线WiFi网络速率需达100M,满足海关及招标人要求。码头门机上安装无线网桥,用于安装于门机的前沿视频监控传输,接入海关安防管理平台。
2.3.3 边检闸口(含船员通道功能)及配套系统:
(1)行政闸口:本项目规划在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后方临环港路位置建设1套一进一出行人智能闸口设备相关及系统,1套一进一出车辆智能闸口设备相关及系统。专供人员和行政车辆通行,与货运闸口分离,实现人、车、货分流管理,并建设高透光抓拍智能相机,能够进行车辆识别和司机人脸信息识别,满足边检监管要求。
(2)货运闸口:在赤沙作业区11号-16号泊位后方的2个的货运卡口(海关监管设备设施)处,建设无杆化货运闸口监管设备,对进入限定区域的车辆、司乘人员进行有效抓拍识别,对进入限定区域的未备案车辆及人员进行有效告警及提醒,达到有效管控限定区域的目标。
(3)数据统一接入到智慧口岸系统进行审批及管理,数据统一由边检管控;货运闸口验放信号接入与海关智能卡口系统,实现数据联动。
(4)以上采购内容应包含人脸识别设备、人员通行设备、视频监管设备、车牌自动识别终端、出入口LED显示屏、配套辅材及系统集成服务等。
2.3.4 货运卡口(2进2出)及配套系统:
在赤沙作业区11号-16号泊位后方临环港路段建设2套内贸货运双向卡口,以实现内外贸交通分流。其中,一处位于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后方(邻近新增行政闸口),另一处位于赤沙作业区16号泊位后方。卡口配套建设智能前端采集系统,同步实施边检与海关验放逻辑改造。通过数据联动,智能卡口接入广西钢铁业务信息化系统,并将相关数据及查验检测结果实时推送至海关信息化系统,确保全流程数据可追溯、可核查,满足海关监管需求。
2.3.5 视频监控系统
(1)边检视频监控:在赤沙作业区11号-16号泊位限定区域码头前沿作业区、限定区域闸口、泊位船首船尾、限定区域周界建设耐腐蚀智能识别监控摄像头(参考图纸设备清单),对进入限定区域内的人员进行有效的违规行为识别,异常行为被系统识别并进行告警及记录。传输线缆采用单模光缆,接入至闸口值班室装备房,视频存储采用本地录像机存储方式,视频监控存储时间≥1年。建设1台国产算法服务器,2台存储服务器,用于构建算法体系。闸口数据、人员数据、摄像头设备统一接入到智慧口岸系统进行审批及管理,数据统一由边检管控。
(2)海关、海事视频监控:
在赤沙作业区11号-16号泊位监管场所码头前沿、围网(围挡)、堆场、卡口建设耐腐蚀高清监控摄像头(参考图纸设备清单),对进入监管场所的车辆、货物进行有效告警及记录。传输线缆采用单模光缆,接入至招标人指定网络机房,视频存储采用本地录像机存储方式,视频监控存储时间≥6个月。
2.3.6 联检执勤设备:
配套建设8对执勤对讲机,用于执勤人员值班通讯,保障执法人员安全。
2.3.7 闸口及卡口、监控立杆基础等土建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预埋结构组件,并配合土建施工。若已完成建设的土建部分不满足安装要求,由投标人负责自行改造,招标人不额外支付改造费用。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并在人员、经验、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个100万及以上含道闸或视频监控的系统集成项目业绩资料。(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三区二层211-218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须提供)。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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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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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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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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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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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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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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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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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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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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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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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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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获取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广西钢铁成品码头口岸开放增扩项目联检监管查验设备设施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后 2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投标人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金融综合楼4楼开标一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1)现场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在本公告5.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EMS或顺丰速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投标文件送达至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三区二层211-218室);并且投标人须盖章签署《邮寄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扫描件优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三区二层211-218室)。
5.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采购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柳钢招标平台(https://erpapp.liuzhousteel.com:12442/#/index)、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xygcg.com/)、云之龙集团网(http://www.yzlj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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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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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 三区211-21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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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韦伟国、兰宗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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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2-2595995 |
电 话:0772-3310669、331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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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