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纪检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1.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北湖南路28号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邮政编码530001;
2、来访请到:广西南宁市北湖南路28号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3、举报电话:(0771)8098636、8098097。
4、网上举报: GXZYJJ@GXZY.CN(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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