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室设备及纳税人之家升级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电教室设备及纳税人之家升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电教室设备及纳税人之家升级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J1-14077-GXYL 代理编号:YLGLJ20171060-Q
三、采购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升降器 |
60 |
台 |
用于电教室建设使用设备 |
2 |
学员桌椅 |
60 |
套 |
|
3 |
投影仪 |
1 |
台 |
|
4 |
无线鹅颈话筒 |
1 |
套 |
|
5 |
LED显示屏 |
4.2 |
平方米 |
|
6 |
线路改造 |
1 |
项 |
|
B分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视频互动会议室控制主机 |
1 |
套 |
用于纳税人之家升级 |
2 |
视频互动摄像 |
6 |
个 |
|
3 |
门铃 |
1 |
个 |
|
4 |
安防摄像 |
3 |
个 |
|
5 |
触摸屏(含软件) |
2 |
套 |
|
6 |
系统集成及工程实施 |
1 |
项 |
|
7 |
视频互动会议室吸顶音箱 |
1 |
套 |
|
8 |
多功能网络打印设备 |
1 |
台 |
|
9 |
自助办税终端 |
1 |
台 |
|
10 |
视频互动话筒 |
6 |
个 |
|
11 |
咨询台移动办公设备 |
1 |
台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壹拾肆万贰仟肆佰玖拾元整(¥142490.00);B分标:壹拾肆万贰仟陆佰贰拾元整(¥14262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本项目采购内容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六、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5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各一,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②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电话:0773-2887311),否则,邮购不成立。
4.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00,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00(联系电话0773-2887311。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购谈判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账 号:8113001013100074449
八、保证金金额(人民币):A分标壹仟伍佰元整(¥1500.00);B分标壹仟陆佰元整(¥1600.00)(以上分标均须足额交纳)。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自然人除外)交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账 号:8113001013100074449】,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自然人除外)的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1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谈判时间(谈判具体时间以谈判小组确定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被授权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袁松 联系电话:0773-2889651
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五美路15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艳梅 刘彬彬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3.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云龙招标网(www.gxyunlong.cn)。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