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5年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编号:YZLLB2025-C3-032-LBQT)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LB2025-C3-032-LBQ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5年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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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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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标准: |
技术分(30分) 体检服务方案(12分) ①供应商的服务方案能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有对体检的整个流程安排、各环节有具体服务承诺但缺乏保障措施,建立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无应急处置方案预案内容,得4分; ②在本项①的基础上,有对体检的整个流程安排、各环节有具体服务承诺且有相应保障措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预案,内容详细的,得8分; ③在本项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体检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或应急办法,各环节有具体服务承诺,保障措施明确及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完善,服务方案中能详细体现供应商现有规章制度,且制度完善,包含体检的各个环节;操作规程完善,应急处置方案预案涉及体检各个环节,提供单位专场体检服务的,得12分。 未提供体检服务方案的,得0分。 |
技术分(35分) 体检服务方案(13分) ①供应商的服务方案能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有对体检的整个流程安排、各环节有具体服务承诺但缺乏保障措施,建立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无应急处置方案预案内容,得5分; ②在本项①的基础上,有对体检的整个流程安排、各环节有具体服务承诺且有相应保障措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预案,内容详细的,得9分; ③在本项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体检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或应急办法,各环节有具体服务承诺,保障措施明确及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完善,服务方案中能详细体现供应商现有规章制度,且制度完善,包含体检的各个环节;操作规程完善,应急处置方案预案涉及体检各个环节,提供单位专场体检服务的,得13分。 未提供体检服务方案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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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9分) ①供应商的健康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方案能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参检者体检结果有异常情况的24小时内通知体检者本人并提供绿色通道,需进一步检查或需住院治疗的参检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预约床位、就诊、检查等服务的,得3分。 ②在本项①的基础上,体检结果能够通过网络与门诊直接共享,对采购人职工紧急就医开辟绿色通道的,得6分。 ③在本项②的基础上,对参检者提供检后智慧化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可开展线上线下或远程健康管理,对参检者体检结果有异常情况重点人群开展健康风险评估、连续性监测及有效干预的,得9分。 未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的,得0分。 |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11分) ①供应商的健康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方案能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参检者体检结果有异常情况的24小时内通知体检者本人并提供绿色通道,需进一步检查或需住院治疗的参检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预约床位、就诊、检查等服务的,得5分。 ②在本项①的基础上,体检结果能够通过网络与门诊直接共享,对采购人职工紧急就医开辟绿色通道的,得8分。 ③在本项②的基础上,对参检者提供检后智慧化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可开展线上线下或远程健康管理,对参检者体检结果有异常情况重点人群开展健康风险评估、连续性监测及有效干预的,得11分。 未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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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后续服务方案(9分) ①供应商的后续服务方案能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中,包含对时限的响应,后续的服务计划、措施及相关承诺,针对体检结果的处理、员工身体健康总体评价的,但未能对以上内容详细表述的,得3分; ②在本项①基础上,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中,详细表述后续的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一对一的报告解读,体检后的建议以及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针对每一位职工的体检报告,能给出健康评价的,得 6分; ③在满足②的基础上,针对体检出现健康问题的职工,能承诺后续跟进治疗情况,并形成书面治疗意见汇报采购人的,得9分。 未提供后续服务方案的,得0分。 |
后续服务方案(11分) ①供应商的后续服务方案能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中,包含对时限的响应,后续的服务计划、措施及相关承诺,针对体检结果的处理、员工身体健康总体评价的,但未能对以上内容详细表述的,得5分; ②在本项①基础上,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中,详细表述后续的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一对一的报告解读,体检后的建议以及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针对每一位职工的体检报告,能给出健康评价的,得8分; ③在满足②的基础上,针对体检出现健康问题的职工,能承诺后续跟进治疗情况,并形成书面治疗意见汇报采购人的,得11分。 未提供后续服务方案的,得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维林大道417号
联系方式:黄茵 0772-4236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方式:张惠洁、莫露思 0772-4299199、4298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洁、莫露思
电 话:0772-4299199、4298488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