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024-DLGK-C0093-B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A分标: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叁仟贰佰元整(¥1293200.00)
B分标: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壹仟伍佰元整(¥1141500.00)
最高限价:按单价招标,本项A分标及B分标目最高单价限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人民币(大写)零点伍捌玖元/份(¥0.589元/份);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人民币(大写)零点肆叁柒元/份(¥0.437元/份);出租车客运机打普通发票一(一联无金额限制版):人民币(大写)零点零贰零玖元/份(¥0.0209元/份);出租车客运机打普通发票二(一联无金额限制版):人民币(大写)零点零贰零玖元/份(¥0.0209元/份);定额发票:人民币(大写)零点零伍伍元/份(¥0.055元/份);
本项目的投标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A分标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1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
1项 |
普通发票印制、发票及防伪品仓储保管、发票安全配送、发票真伪鉴定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纸张、油墨、印刷、包装、仓储、保管、配送、搬运、税费、其他费用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与中标供应商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第三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但中标的分项单价不变;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出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本项目第一年服务期限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B分标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1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
1项 |
普通发票印制、发票及防伪品仓储保管、发票安全配送、发票真伪鉴定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纸张、油墨、印刷、包装、仓储、保管、配送、搬运、税费、其他费用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与中标供应商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第三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但中标的分项单价不变;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出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本项目第一年服务期限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防伪票据类)。
4.2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投标的内容应在其印刷经营许可证范围内。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方式:招标文件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进行售卖,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价款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银行账号:623661021638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注: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8时3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LED屏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http://guangxi.chinatax.gov.cn/)、云之龙集团网(www.yzljt.cn)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宁 冰 0771-556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 0771-2618199、261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电 话:0771-2618199、26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