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质量奖申创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质量奖申创服务比选项目

二、采购内容:全程协助辅导主席质量奖申报工作,包括卓越绩效模式导入、培训、申报材料撰写、现场评审准备、答辩准备等工作。

三、采购预算:25

四、付款方式:服务费分三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20%,医院评审材料通过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并获得现场评审资格后,支付合同款的20%,获主席质量奖(不包含提名奖)后支付剩余60%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供应商是企业则审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则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审查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则审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则审查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不是以上所列的法人、组织、自然人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实施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卓越绩效评审员证书均不得少于3人。

3.诚信要求。审核标准: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服务需求

1.技术服务商应根据需求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咨询服务方案。

2.技术服务商应当明确项目工期时间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3.技术服务商必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聘用员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员工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负责。发生的劳资纠纷由技术服务商负责。技术服务商必须为投入本项目的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4.成交技术服务商所组成的专家团队所编制报告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专家条件对专家成员进行更换或人员补充,以确保整个项目的工作质量。

5.所编制的材料必须要在广度、深度、精准度、实效上达到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水准。

6.具有企业管理培训与咨询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人员团队,熟悉国有企业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奖经验和成功案例的机构优先考虑,需提供5份以上相关服务合同。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必备证件与资质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

4.比选标准及服务需求中所提及的材料。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内应提供联系电话或邮箱,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原则上只接受线上报名,请各意向供应商见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qyyzb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挂网日期、报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格式详见下文,不按照该格式填写,视为报名无效;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

邮件标题格式参考:挂网日期-科室名称-公司名-报名项目名称。

邮件正文格式要求格式:

项目名称:XXXXX

报名公司名称:XXXXX

联系人:张三,12312341234

电子邮箱:xxxxxx@xx.com

1.报名材料首页注明挂网日期、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

    2.报名时间:2024823-827日下午18:00,仅通过报名邮箱报名,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比选要求

4.1比选文件扫描件,文件一式八份;

4.2比选文件内容需包含包报价及比选标准要求制作的文件。(均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3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4.4议价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5. 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