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地震灾害防御信息系统建设-数据集成软件开发及可视化展示(YZLNN2024-G3-255-ZYZC)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NN2024-G3-255-ZY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地震灾害防御信息系统建设-数据集成软件开发及可视化展示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于2024年8月12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24年8月12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详见4楼进门左边LED屏))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8月12日 8时3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最高限价” |
150万元 |
131.68万元 |
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合同履行期限” |
2024年10月31日前 |
2024年12月1日前 |
5 |
第二章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服务时间要求” |
(1)投标人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形成软件实施方案(或工作说明书)提交采购人评审。 (2)投标人在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形成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提交采购人评审。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形成软件设计文档和各系统性能指标提交采购人评审。 (4)2024年9月1日前,中标人完成软件主体功能开发、系统集成和内部测试等,满足项目试运行要求,中标人提交初验测试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组织第三方进行初验前测试。 (5)2024年9月10日前,中标人完成软件整改,满足项目初验要求,中标人提交初验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合同初验。 (6)2024年10月1日前,中标人完成软件整改,并提交终验测试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三方进行终验前测试和国家信息网络等保2.0的二级等保测评。 (7)2024年10月20日前,中标人完成软件整改,并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评和国家信息网络等保2.0的二级等保测评后,满足终验要求,中标人提交终验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合同终验。 (8)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终验。 |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形成实施方案、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深化设计文档和各系统性能指标提交采购人评审。 (2)2024年10月20日前,中标人完成软件主体功能开发、系统集成和内部测试等,满足项目试运行要求,中标人提交初验测试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组织第三方进行初验前测试。 (3)2024年11月1日前,中标人完成软件整改,满足项目初验要求,中标人提交初验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合同初验。 (4)2024年11月10日前,中标人完成软件整改,并提交终验测试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三方进行终验前测试和国家信息网络等保2.0的二级等保测评。 (5)2024年11月20日前,中标人完成软件整改,并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评和国家信息网络等保2.0的二级等保测评后,满足终验要求,中标人提交终验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合同终验。 (6)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终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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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二章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违约责任” |
(1)以下情形的,采购人都可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违约货款额10%。 1.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设计文档、各系统性能指标提交采购人评审。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2.2024年9月1日前,投标人完成软件主体功能开发、系统集成和内部测试,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3.2024年10月20日前,投标人配合第三方公司完成第三方软件测评和国家信息网络等保2.0的二级等保测评,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4.投标人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投标人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支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 (2)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投标人交付成果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投标人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采购人延期付款的,每天向投标人偿付逾期货款额0.5‰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
(1)以下情形的,采购人都可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违约货款额10%。 1.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设计文档、各系统性能指标提交采购人评审。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2.2024年10月20日前,投标人完成软件主体功能开发、系统集成和内部测试,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3.2024年11月20日前,投标人配合第三方公司完成第三方软件测评和国家信息网络等保2.0的二级等保测评,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4.投标人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投标人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支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 (2)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投标人交付成果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投标人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采购人延期付款的,每天向投标人偿付逾期货款额0.5‰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
8 |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条 违约责任” |
1.以下情形的,甲方都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违约货款额10%。 (1)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设计文档、各系统性能指标提交甲方评审。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2)2024年9月1日前,乙方完成软件主体功能开发、系统集成和内部测试,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3)2024年10月20日前,乙方配合第三方公司完成第三方软件测评和国家信息网络等保2.0的二级等保测评,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
1.以下情形的,甲方都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违约货款额10%。 (1)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设计文档、各系统性能指标提交甲方评审。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2)2024年10月20日前,乙方完成软件主体功能开发、系统集成和内部测试,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3)2024年11月20日前,乙方配合第三方公司完成第三方软件测评和国家信息网络等保2.0的二级等保测评,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
更正日期:2024年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原因:应采购人要求更改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33号
联系方式: 黄璨,0771-2868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530201
联系方式:刘健、谢思婷;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健、谢思婷
电 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