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编号:YZLGL2024-C3-059-GLQT)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YZLGL2024-C3-059-GLQT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整(¥49615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整(¥496150.00)。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后勤服务1项,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与成交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但成交的分项单价不变;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出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本项目第一年预算安排496150.00元,服务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00,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0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售价现场购买或邮购磋商文件。邮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否则,邮购不成立。由此造成供应商购买不成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邮购磋商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4年7月29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及最后报价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9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桂林市频道(guangxi.chinatax.gov.cn/guilin/)、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www.yzljt.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4号
联系方式:秦国伟 0773-6862366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雯、万紫琳
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