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焦化系统备煤焦炉工程之熄焦车轨道变形处置(项目编号:GQTGC202407010)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项目为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焦化系统备煤焦炉工程之熄焦车轨道变形处置(项目招标编号:GQTGC202407010),招标人为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车直至竣工验收进行工程总承包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赤沙大道199号柳钢防城港钢铁基地焦化厂内
2.2所属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焦化系统备煤焦炉工程
2.3工程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焦化系统备煤焦炉工程之熄焦车轨道变形处置
2.4招标内容及范围:
2.4.1主要内容:广西钢铁焦化厂熄焦车轨道自1#焦炉迁车台至4#焦炉迁车台,全长850米,轨道梁自2020年5月开始正式投用,自2021年11月1日始,业主单位开始发现整段轨道梁不同地点陆续发生明显变形,主要问题如下:问题一:轨道梁在多处伸缩缝处相继出现弹性变形,肉眼观察明显看到上下起伏现象,导致轨道平整度不足,尤其是在轨道落差显著的区段,熄焦车装载焦炭后重量巨大,导致APS制动系统难以有效制动锁定,从而存在溜车风险。加之车辆长期运行,因轨道高低不平所产生的垂直冲击力还会对整体轨道系统结构造成严重损害,还会导致熄焦车运行时振动大,变频故障等问题频发加剧了安全隐患、并且难以实现车辆无人化操作。问题二:轨道衡基础盖板松动,该段长度为18米,当熄焦车通过时,出现上下移位现象。本工程需完全解决焦化厂熄焦车轨道(内轨和外轨)梁上下起伏以及轨道衡区域轨道垫板松脱等问题,要使两条轨道梁恢复正常状态,满足生产需求。详细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承包人要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技术要求及工程范围,完成本工程勘察(发包人提供焦炉系统建设前期的详细地质勘察电子资料供参考,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是否需再次进行额外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含工辅料等)采购、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车、缺陷整改、性能考核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程业务;并对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至少1项同类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具有一定的建设项目设计协调管理工作经验)。
3.3.3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 诚信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须提供)。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
一、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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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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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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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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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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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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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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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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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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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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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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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获取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焦化系统备煤焦炉工程之熄焦车轨道变形处置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后 2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投标人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1)现场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在本公告5.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EMS或顺丰速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投标文件送达至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并且投标人须盖章签署《邮寄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扫描件优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5.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云之龙集团网(http://www.yzljt.cn)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 196号 |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 三区211-218室 |
联 系 人:尹工 |
联系人:韦伟国、韦力 |
电 话:0772-2595995 |
电 话:0772-3310669、331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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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 |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