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智能管控平台与无组织在线监测设备建设(J23BWNH001-1)遴选公告
本遴选项目 超低排放智能管控平台与无组织在线监测设备建设(J23BWNH001-1) ,遴选人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承包方垫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服务进行公开遴选。
建设地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柳州本部厂区(以下简称“柳州本部”)、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以下简称“广西钢铁”)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柳州本部及广西钢铁分别搭建超低排放智能管控平台;数据采集(包括DCS及无组织生产、治理、监测数据);无组织在线监测设备的建设;柳州本部倾斜式摄影3D建模;柳州本部智能监控中心及大屏幕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建设、运营服务(3年)、工程技术服务等。
计划工期:本项目绝对建设工期21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监控信号接入系统),由于遴选人原因未能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或无法进行数据采集的,相应的工期顺延,不计入总的施工工期,不计工期顺延产生的所有费用。
在柳州本部建设:超低排放环保智能管控平台,对柳州本部涉及超低排放的生产单位进行DCS及无组织生产、治理、监测数据进行采集,使用倾斜摄像三维建模与GIS系统融合并嵌入超低排放智能管控平台应用,无组织在线监测设备的建设,包括空气微站、VOC站、TSP站的布点、安装及调试、智能监控中心及大屏幕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建设与运营服务(3年)。
在广西钢铁建设:超低排放环保智能管控平台,对广西钢铁涉及超低排放的生产单位进行DCS及无组织生产、治理、监测数据进行采集,无组织在线监测设备的建设,包括空气微站、VOC站、TSP站的布点、安装及调试与运营服务(3年)。
根据国家钢铁行业超低排放针对智能管控平台及无组织监测监控的相关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工程技术服务,在项目实施前针对技术规格书的方案缺陷、方案偏差及方案错误提供技术指引,避免项目原则性错误;在项目实施中针对项目实施内容提供技术引导服务,包括软件功能优化与缺陷增补、设备安装定点、设备安装规范、设备选型、数据应采集单位与数据库接口方案制定和指导等,确保方案实施准确;在项目实施验收资料收集阶段配合预评估单位进行资料收集,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支持,确保项目通过超低排放验收评估。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要求,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最终向遴选人提交一个性能稳定、质量合格、安全可靠且通过钢铁行业超低排放验收评估的工程。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遴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承包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承包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项目运营期结束后,承包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偿将项目所有硬件及软件移交遴选人。
本项目内容详见遴选文件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附件1——《超低排放智能管控平台与无组织在线监测设备建设项目技术规格书》。
3.1 资质要求:承包人须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遴选项目承包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中标后不得转包。
3.2 业绩要求:承担建设超低排放环保集中管控平台(无组织)或超低排放智慧环保系统(无组织)业绩至少1项,并在中钢协超低排放公示的同等规模(产能不低于800万吨)全流程钢铁企业(需提供钢协公示截图,业绩合同)。
注:承包人业绩如是子公司业绩,需提供子公司证明。
3.3 投标产品要求:所提供的无组织监测设备,包括TSP站(VDM)、空气微站、VOC站的品牌及型号必须具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应用先例,且该钢铁企业获中钢协官网公示通过超低排放评估验收。(可提供与工程总包方签订的合同,但应能够证明设备应用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中,如三方协议等)
3.4 诚信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承包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4.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4.3 遴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件获取,邮件获取遴选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1)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获取遴选文件的汇款凭证(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4)获取遴选文件申请表(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遴选文件的无须提供)。
获取遴选文件申请表(格式)
一、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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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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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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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包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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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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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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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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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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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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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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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获取手续;因此造成承包人无法按时获取遴选文件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遴选代理机构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遴选资格的确认;遴选资格最终根据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承包人携带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件获取:承包人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超低排放智能管控平台与无组织在线监测设备建设获取遴选文件资料)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遴选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遴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后 2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承包人邮件获取遴选文件是否成功,请承包人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致电遴选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七楼7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1)现场文件递交: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在本公告5.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纸质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EMS或顺丰速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并且承包人须盖章签署《邮寄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遴选文件附件),扫描件优先发送至遴选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5.4 承包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承包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遴选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遴选人及遴选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遴选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云之龙集团网(http://www.yzljt.cn)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遴选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 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 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
联 系 人:尹工 |
联 系 人:杨启帆、韦伟国、兰宗迪 |
电 话:0772-2595995 |
电 话:0772-3310669、331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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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yzlzblz@vip.163.com |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