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号:YZLGL2023-C3-115-GLQT)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ZLGL2023-C3-115-GL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询价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贰仟元整(¥372000.00),本项目服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1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具有相应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00,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0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售价现场购买或邮购磋商文件[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磋商文件),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7311),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式(须详细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电子邮箱guilinyl@vip.sina.com,以免造成工作延误,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邮购磋商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磋商时间(磋商小组于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磋商具体时间以磋商小组确定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桂林市频道(guangxi.chinatax.gov.cn/guilin/)、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www.yzljt.cn/)上发布。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中隐北路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钏钏
电 话:0773-2887388、2887399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