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短信发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NN2023-G3-232-ZY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短信发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7月26日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更正为:2023年7月26日8时30分00秒至2023年7月26日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等相关描述均相应修改。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更改为:
时间:2023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项目需求理解(12分)更改为:
①投标人基本照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作为对项目定位、采购需求的投标响应,未能正确理解项目定位的,得4分;
②投标人对采购需求中项目定位、采购需求、业务流程、工作现状的把握及理解、对服务的各项工作和要求的投标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
③在②档的基础上,供应商能根据项目实际要求进行需求分析,提出提高发送成功措施,能实现10秒以内成功到达的至少占发送成功量每提高1%的,加0.4分,最多加至4分。
未提供项目需求理解或项目需求理解未达到①标准要求的,得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理由: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宁 冰 0771-5562212,蓝 俊 0771-5850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 0771-2618199、261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电 话:0771-2618199、2618118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