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城中院区修缮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城中院区修缮改造一期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YLLZG20172007-LZFS
建设地点:柳州市映山街五十号
合同估算价:约1148万元。
要求工期:96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城中院区修缮改造一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专业工程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自2014年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自2014年至本项目公告之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否则不予受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柳州市妇幼保健院网(www.lzsfy.com)、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xyunlon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柳州市映山街五十号
联 系 人: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办 电 话:0772-280390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联 系 人:曾珺 电 话:0772-3310669、3310109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