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公告(一)
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1-C3-990803-YZLZ
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6页“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中乙方单位盖章原要求为:CA证书签章。
现更正为:乙方单位(线下加盖单位章)。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6页“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中说明原为:联合体协议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证书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CA证书签章)。
现更正为:联合体协议书须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证书签章),同时需甲方(主体方)加盖CA证书签章、乙方线下加盖单位章。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4页“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否则响应无效;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提供以上‘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中第11.1.1中(2)、(4)、(5)、(6)、(7)、(8)项材料,并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其中‘必须提供’的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证书签章及手写签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相应现更正为: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否则响应无效。
(2)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提供以上“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中第11.1.1中(2)、(4)、(5)、(6)、(7)、(8)项材料,以上同时提供的材料需分别由甲方(主体方)加盖CA证书签章、乙方线下加盖单位章;其余提供的材料需由甲方(主体方)加盖CA证书签章,否则响应无效。
(3)“必须提供”的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证书签章及手写签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事项理由:政采云平台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同时加盖CA证书签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盛大厦
联系方式:0773-3555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雯、蒋素红
电 话:0773-2887388、2887399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