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LWZG20204062-WZ
三、招标人名称: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东一路23号西侧(中恒体育场)
联系人及电话: 梁工,0774-3956716;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曾镜伦、覃文思,联系电话:0774-385993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7日;
六、更正日期:2021年1月8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3”原为:“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现更正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500158361
2.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发售地点及其他要求”中“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报名资料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内容。
3.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发售地点及其他要求”中增加:“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请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收件人:曾工或覃工,电话:0774-3859935
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采购项目(YLWZG20204062-WZ)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的,除投标文件外,还需将以下资料一并邮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受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招标人拒绝受理。邮寄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采取邮寄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开标过程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按规定进行开标活动”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