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泊位管理劳务服务(2020-3-ABCD)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停车泊位管理劳务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竞标人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停车泊位管理劳务服务(2020-3-ABCD

二、项目编号:GXYLC20204095-N

三、项目服务地点:南宁市

四、采购内容

AB分标(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保管劳务服务)

一、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1.按《关于加强南宁市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南价费〔20146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地铁沿线站点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25号)和《南宁市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及管理标准》(南政园报〔202084号)等相关规定,本方案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指地铁沿线及站点出入口周边依法设置的收费泊位。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保管劳务服务竞标设两个分标,分别为:

1A分标:兴宁区地铁12号线沿线及站点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区域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目前可作为收费管理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保管点16处;

2B分标:地铁1号线站点出入口周边公共空地,高新区、西乡塘区地铁12号线沿线及站点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区域以及青秀区部分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目前可作为收费管理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保管点30处。

二、采购范围:负责为采购人经营管理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保管提供劳务服务,包括停车泊位的看管、保洁、秩序维护、停放保管费代收等劳务服务。

三、服务周期: A分标为贰年(自2021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B分标为半年(自202111日起至2021630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CD分标(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劳务服务)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南府规[2017]9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试行限时免费停放措施的通告》(南府字[2016]13号)、《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免费政策解读》、《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7]28号)和《<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等相关规定,本方案的停车泊位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临时停放机动车并实施收费的泊位。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劳务服务竞标设两个分标,分别为:

1C分标:西乡塘区部分、经开区金凯街道和吴圩镇行政辖区范围内道路的路内收费停车泊位,目前可作为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1547个、停车带750米。

2D分标:青秀区部分道路路内收费停车泊位,目前可作为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1766个、停车带1025米;

二、采购范围:负责为各分标对应的采购人经营管理的南宁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提供劳务服务,包括停车泊位的守护、保洁、秩序维护、停车费代收等劳务服务。

三、服务周期: C分标为壹年陆个月(自202111日起至2022630日止);D分标为壹年陆个月(自202121日起至20227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以上各分标成交候选人按最终综合评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任一家供应商按最终综合评分排序超2个分标排名第一时,按单月业绩目标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任一分标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该分标成交人,其余以此类推。成交顺序BADC

竞标人可以参与多个分标或者其中一个分标的竞标,但最多只可能获得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保管劳务服务AB分标其中1个分标的成交资格,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劳务服务CD分标其中1个分标的成交资格(包括流标后重新采购的)。

五、供应商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停车场服务和劳务服务两个相关的经营资质,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71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4.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六、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至20201216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300分至6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A座)购买磋商采购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开户银行和账户详见磋商公告第十条。

购买磋商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771-2616613   传真:0771-2626828

七、竞争磋商保证金

竞争磋商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B分标贰万元整(¥20000.00); C分标拾伍万元整(¥150000.00);D分标贰拾万元整(¥200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竞标无效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现金形式交至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本项目不接受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1222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C座)

3.竞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01222日上午900分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C座),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或营业执照中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恒飞、陈建廷;联系电话:0771-26181992618118 2611898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D

十一、招标代理开户银行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

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缴纳磋商保证金银行账号:623661021638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收取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gxyunlong.cn(云之龙集团网)。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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