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崇左建设大厦/百成财富2#楼十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77 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CZ2026-C1-033-TD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年(¥275600.00),服务期2年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5512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5512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生鲜类食材

1

为规范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通过磋商采购程序确定食堂食材及其采购内容、价格优惠率、合同期限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并以合同条款协议书 形成的形式固定,由成交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为采购人提供规定范围内的食材,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 数量为准,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成交人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2

非生鲜类食材

1批

合同履行期限:2(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2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与其续签次年合同,续签金额以第二年实际预算为准,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其中,2027年安排预算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2756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或工业(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须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26日至2026年7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崇左建设大厦/百成财富2#楼十三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招标部

(三):现场购买。

(四)售价:采购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77800分至930分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二)截止时间:2026年77930分00(北京时间)

(三)地点: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崇左建设大厦/百成财富2#楼十三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前台文件递交处

五、开启

(一)时间:2026年779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

(二)地点: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崇左建设大厦/百成财富2#楼十三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磋商及最后报价的有关要求:

磋商时间、最后报价及地点:2026年77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http://guangxi.chinatax.gov.cn/chongzuo/)、云之龙咨询集团网(https://www.yzljt.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

   址: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丽路9号

人:张小雪

联系电话:0771-3521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

(崇左建设大厦/百成财富2#楼十三层)

联系方式:0771-7835598、0771-783369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冬妮

电  话:0771-7835598、0771-7833699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