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总厂1#360㎡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技术改造工程(编号:QTGC202604086E)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1#360㎡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技术改造工程(编号:QTGC202604086E),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区内
2.2建设规模: 炼铁总厂1#360㎡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技术改造工程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包含停机对接时间60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1#360㎡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机头除尘器喇叭入口至喇叭出口范围内的所有改造内容。包括炼铁总厂1#360㎡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技术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工艺、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桩基、附属物拆除、土建、钢构、电气、控制、隔音、检修平台、扶梯、照明、给排水等的设计、土建、地平、拆除、设备采购与安装、电气改造、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培训与服务等全部内容。承包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配套的通风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区域照明、爬梯和检修平台、安全设施等内容的设计和改造。本项目为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要求,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改造前原基础框架安全鉴定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鉴定报告进行结构设计和加固,确保改造区域结构安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施工图所涉及的计量仪表在安装前需由中标人送至柳钢检测计量中心检定,检验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本工程总承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项单台处理风量不低于50万m³/h除尘器改建布袋除尘器或电袋复合除尘器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者甲方使用评价报告、技术协议等有效证明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中级 (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 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机电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2 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邮件获取格式)
|
一、项目信息 |
|||
|
项目名称 |
|
||
|
项目编号 |
|
||
|
二、投标人信息 |
|||
|
投标人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
||
|
收件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手机号) |
|
|
电子邮箱 |
|
||
|
收件地址 |
|
||
注: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获取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2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及(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炼铁总厂1#360㎡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后 2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投标人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4.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4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5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上午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金融综合楼4楼开标一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1)现场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在本公告5.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EMS或顺丰速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投标文件送达至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并且投标人须盖章签署邮寄《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扫描件优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5.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柳钢招标平台(https://erpapp.liuzhousteel.com:12442/#/index)、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xygcg.com/)、云之龙集团网(http://www.yzl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公司: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
联系人:韦伟国、兰宗迪 |
联系人:尹工 |
|
电话:0772-3310669、3310109 |
电话:0772-2595995 |
|
电子邮件:yzlzblz@vip.163.com |
|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