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职工住宅楼项目(YZLHC2024-G2-035-JCQT)澄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职工住宅楼项目YZLHC2024-G2-035-JCQT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原为: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提交方式:

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3700074135

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投标文件同步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现更改为: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提交方式:

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3700074135

2、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其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第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3.4.3款原为:“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现更改为:“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5.2款开标程序第(4)项原为:“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证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会时检查)或委托代理投标相关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会时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转账(电汇)底单原件(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加盖转账单位公章)、银行保函原件、工程担保原件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现更改为:“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证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会时检查)或委托代理投标相关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会时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转账(电汇)底单原件(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加盖转账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四、招标文件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履约保证金原为: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

现更改为: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

五、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yunlong.cn/)上发布)。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人: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2号

人:周老师

   0778-2283165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河池市金城江区上任南路27号金旅大厦5A楼

 人:廖鸿凯

   话:0778-228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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