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原商用车基地二地块污染土壤治理项目(YZLLZ2021-G2-040-LZQT)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原商用车基地二地块污染土壤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治理方案编制、组织专家评审与备案、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柳州市柳江区南环路321

建设规模:依据广西自治区评审通过的风险评估报告所示,本场地涂装车间土壤关注污染物为砷和镍,复合修复深度为 0.56.0m,修复土方量估算为 58180.2m3;固废堆场土壤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土壤修复深度为 2.04.5m,修复土方量估算为 5054.3m3,修复土方量总计63234.53m3,以及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项目预备性、收尾性相关配套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073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柒拾叁万元整),包括治理方案编制、组织专家评审与备案、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总承包。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24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开始计算工期,30日历天完成治理方案评审与备案;备案成功后120日历天完成污染土壤修复施工;施工完成后90日历天完成内修复效果评估、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验收评审、备案及配合将该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2.2招标范围:治理方案编制、组织专家评审与备案、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包括治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局部超标的范围)、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治理方案设计、评审与备案;初步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平;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 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最终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验收评审、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移出污染地块名录。

6)如采用的治理技术需后期管控,投标人按相关规定组织后期服务,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要求

2.3招标边界条件

本项目带治理方案招标,不限具体治理技术路线,投标人结合自身资源、能力及优势,选择合规、经济、可行及合理的治理技术方案。招标人提供以下边界条件供参考。

已咨询相关部门,污染土开挖过程形成的基坑可不回填,但开挖形成的基坑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护栏、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如采用固化/稳定化及阻隔,阻隔墙体强度符合相关要求,填埋后的覆土深度、土质等参数应满足绿化技术规范要求。

2.4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备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专业甲级 及以上资质和同时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环境工程或岩土勘察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岩土勘察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2018年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价格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付款条件

人民币RMB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合同总额10%的银行履约保证金函(保函要求按业主规定)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项目预付款;治理方案备案成功后后支付合同总额10%的项目进度款;治理相关设施进厂,开始施工时支付合同总额10%;治理施工完结,经效果评估单位检测合格且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验收评审、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移出污染地块名录后支付剩余款项合同总额的50%。以上以承兑汇票支付方式,如以电汇支付,中标人同意按一定比例的现金折扣支付给招标人,现金折扣的比例由双方商定。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11228日至2022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邮寄招标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5.4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获取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现场缴费的不须提供);

5邮寄招标文件申请表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不须提供)。

邮寄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标段

 

二、投标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收件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号)

 

电子邮箱/传真

 

收件地址

 

         

注: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5.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本公告5.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寄获取:投标人将本公告5.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邮寄到获取地点或按邮件主题(“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原商用车基地二地块污染土壤治理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将本公告5.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5.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和收到邮寄款(含手续费,即550)后 2 日内寄送。

温馨提示: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资料或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投标人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邮寄或发送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日上午 9 00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1)现场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还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告6.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EMS顺丰速运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公告6.2条款要求的地点;并且投标人须盖章签署《邮寄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七),扫描件优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至本公告6.2条款要求的地点。

6.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开标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china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之龙集团网(www.yzljt.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286

联系人:赖文剑

联系电话:0772-8286057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

联系人:杨启帆、兰宗迪

联系电话:0772-33106693310109

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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