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

 

受贵港市教育局的委托,云之龙集团有限公司对《贵港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进行社会稳定性分析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完善高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贵港市公办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培养生均成本的实际情况,拟定调整的方案为分两步调整,2022年秋季学期实施第一步,2024年秋季学期实施第二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 贵港市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单位:元/生·学期

学校类型

现行收费标准

第一步

第二步

拟调整

标准

占每学期生均培养成本

拟调整标准

占生均培养

成本

市区

普通高中

390

700

15.6%

900

20%

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580

900

13.5%

1100

16.5%

县城

普通高中

330-390

600

14.5%

800

19.3%

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460-580

800

17%

1000

21.3%

注: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根据以上调整后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同时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实行,调整收费标准不涉及目前在高中就读学生。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本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本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评级,得出风险等级结论并进一步分析;

4.针对本项目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对人民群众个人与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4)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于20211115日截止。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通讯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贵港市教育局311

联系人:闭业毅

联系方式:15977986838

邮箱:gg4573696@163.com

编制单位: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

联系人:谭星华

联系方式:15277035712

邮箱:147350081@qq.com

2021115